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中标候选人公示”功能模块上线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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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标人、代理机构:
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招标人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一并公布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具体包含:1.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报价等的评审结论、打分情况;2.中标候选人的资质、业绩,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姓名、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3.被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评标委员会成员姓名应当以编码标注的方式替代。
为落实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关要求,我中心对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中中标候选人公示功能模块进行了优化调整,新增了附件上传功能。请各招标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关要求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并将相关公示内容制成PDF文档附件上传交易系统公开发布。
如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功能模块有意见建议的,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0851-84839726),以便我们对功能模块及时进行优化调整,更好满足交易业务需求。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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